各学院、科研机构、附属医院:
根据《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 2023 年度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结合我校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发展规划,现就开展2023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年度报告(以下简称年度报告)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年度工作报告内容
各学院、科研机构、附属医院(以下简称各单位)应报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情况、成果转化收入及分配情况,以及成效、问题与建议等,具体内容包括:
1.本单位2023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,包括以转让、许可和作价投资方式实施转化的情况,推进产学研合作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情况,自建共建研发机构、技术转移机构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情况、人才培养和人员流动情况等;
2.本单位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清单,包括以转让、许可、作价投资方式转化成果信息,技术开发、咨询、服务项目信息等;
3.本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绩效和奖惩情况,包括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收入及分配情况,对科技成果转化人员的奖励、报酬和股权奖励情况等;
4.本单位取得的总体成效、主要经验和面临的问题等;
5.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及附件,包括科技成果转化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、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转移队伍建设情况、科研人员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情况、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情况、典型案例等。
二、有关要求
1.科技成果转化年报工作为每年度的常规性工作,各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、提前做好部署。
2.各单位请于2024年3月31日前,填写完整科技成果转化报告及科技成果转化数据汇总表(附件1、附件2),年度报告(签字、盖章扫描版,PDF格式)和数据汇总表(EXCEL格式)报送学校科技处。各单位需对提交数据的真实性负责。
3.科技成果转化相关信息将纳入“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”,由科技处负责管理和维护。
三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吴旭聪
电话:0577-86689746;邮箱:kjc@wmu.edu.cn
科学技术处
2024年3月13日
附件: